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推荐选拔工作,坚持择优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升本推荐学生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学工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监察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构成。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处长办分室主任,负责专升本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升本推荐工作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推荐工作组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专升本推荐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组织、宣传、推荐工作,部门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确保推荐工作程序规范、公正公平、顺利实施。
二、推荐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五年制);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专科阶段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此条从2024年执行)。
4.专升本考试报名时不得有未合格课程。
5.身心健康。
(二)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推荐条件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1)每年3月初凡符合专升本考试推荐对象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一并提交电子文档),名单报送后不得增加和替换。
(2)教务处会同学工部等部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网上报名
经教务处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缴费确认。
3.成绩与录取查询
专升本考试结束后,学生本人可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五、相关事项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相关规定的学生,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在线学历认证报告、部队服役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供教务处审核。
2.专科段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项目加分,以各对口本科院校的规定为准。
3.各专业考试课程和内容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4.2024年采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具体规定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5.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推荐工作,及时传达正确解读、宣传专升本政策、相关要求和推荐程序。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
本规定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